(GNN 记者 阿Lu 报导) 2018-04-23 14:58:05
文化部宣布,为辅导国内以原创漫画内容延伸应用之相关内容产业,催生台湾原创内容,丰沛自制能量,并革新技术、行销与商业模式,创新汇流服务,让故事原创内容透过跨域多元应用,扩大应用价值,文化部发布“文化部原创漫画内容开发与跨业发展及行销补助作业要点”,以强化台湾 ACG 原创内容产制,并自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开放受理申请。
“文化部原创漫画内容开发与跨业发展及行销补助作业要点”补助类别包含“内容产制类-漫画辅导金”、“内容产制类-图像内容产制”、“行销类”及“人才培育类”,同一申请案得跨类别申请,计画期程可跨年度,但不得逾中华民国110年8月。
本要点首度提出“内容产制类-漫画辅导金”,补助稿费、研究费、生活补助费、资料蒐集费、助手费等项目,鼓励原创漫画创作及出版发行,也鼓励将台湾原创影视作品、动画、游戏内容改编为漫画。“内容产制类-图像内容产制”则希望促进跨内容产业合作,补助以台湾原创漫画为素材,制作动画影集、游戏及角色开发应用等。
另外为了形塑台湾漫画家与漫画作品之文化品牌,“行销类”补助企划或参与台湾原创漫画之国内外市场推广行销、国际交流(如商展、论坛、国际动漫节等,国外相关活动及计画得优先补助);而为培育更多漫画从业者,“人才培育类”补助增进漫画从业人员职能或跨域人才培训之国内外漫画相关研习活动。
除申请漫画辅导金之补助项目外,补助额度以不逾计画书所列计画总经费之百分之四十九为原则。
本要点一律采网络申请,意者请至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填写申请资料,并连同应检附之文件资料,于107年5月31日前以挂号邮寄或亲送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申请注意事项详见“文化部原创漫画内容开发与跨业发展及行销补助作业要点”规定。
报名系统、补助作业要点设置于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目前已开放申请,或向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洽询,电话为(02)8512-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