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工业局昨(24)日举办第二次《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法公听会,立委邱显智在个人脸书表示,包含邱委员的团队、专家学者、消保团体和台湾游戏产业振兴会都对此提出了各自的修法版本,但台湾游戏产业振兴会将条文内容限缩于“完全付费”,意即玩家在抽奖 / 合成 / 制作的道具都必须属于完全付费取得才需要揭露机率,也就说,如果玩家在储值后欲进行抽卡或是转蛋,但过程中使用的钻石(抽卡、转蛋使用的道具)包含了所谓的无偿石、免费石等免费取得的道具的话,那么依照条文内容说明,厂商将不是一定要标注机率。
网络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部分原条文如下:
六、本游戏服务应载明之资讯企业经营者应于官网首页、游戏登入页面或购买页面及游戏套件包装上载明以下事项:
(一)依游戏软件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标示游戏分级级别及禁止或适合使用之年龄层。
(二)进行本游戏服务之最低软硬件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装置者,其免费或付费资讯。
(四)有提供付费购买之机会中奖商品或活动,其活动内容、奖项及中奖等资讯,并应记载“此为机会中奖商品,消费者购买或参与活动不代表即可获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而经济部工业的版本则是希望在第四项加上“机率”,邱委员的版本则希望将第四项内容修改为“有提供直接或间接、部分或全部付费购买之机会中奖商品、活动或服务”,扩大解释揭露机率的范围。至于游戏产业振兴会则希望将第四项加上“前项第(四)款所称付费购买之机会获得商品或活动,指游戏内完全使用付费购买之道具始能获得之商品或活动”的但书。
最终通过的则是以游戏产业振兴会建议版本为基础进行调整的内容,并将“完全使用付费购买之道具”的完全二字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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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员表示,接下来本次会议通过的条文将会办理 60 日草案预告,也请各位玩家届时还是要踊跃表达自己的心声,同时他也呼吁经济部工业局应共同守护玩家的权益。